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至21日
其他类别考生报名时间为11月23日至29日
高职(三校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办法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1.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往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外国侨民一律到户口所在区市县招生办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请考生提前同区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3.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籍证明等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参加考试。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此项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4.随迁子女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由原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5.长期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市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6.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在校的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需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4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同时也作为考生父母职业和居所的证明材料,以下简称《申请表》)、入学证明、学历证件: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4)报考少年班的考生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7.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基础信息及头像。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实行电子照相,电子照片将应用于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附表、准考证、考场对照表等